一、凡設籍台南市6個月以上,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清寒學生(不含進修部)
二、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3支警告以上候
三、優先順序:
低收入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之學生
四、申請期限至3/31